影音製作版權

  1. 申請影音製作版權,選用ACM詩歌之數量在一般情況下不可超過整個製作的25%,或多於3首,以較少者為準。
  2. 敬請於所有複製品、資料及文檔上依據本會歌曲資料顯示詩歌之作曲及填詞人姓名,以及版權資料,如:「曲詞版權屬香港基督徒音樂事工協會」或〝Copyright ©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Christian Music Ministry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 Used by permission.〞。如需獲取歌曲相關資料,請前往ACM 網頁音樂資源內搜尋或致電到本會向同工查詢。
  3. 製成品須遞交一至二份到本會作存檔之用。
  4. 任何影音製作若需加印或再版,必須重新申請。
  5. 凡製作之影片或錄音片段以上載於教會/機構/個人非公開平台,或於聚會/活動內播放,印製數量為1個單位計算。
  6. 若牽涉於公眾地方播放,或以無線廣播、有線傳播、互聯網公開發放,或任何其他途徑向公眾表述版權屬ACM管理的歌曲,均須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(CASH)申請。有關版權資訊可瀏覽該會網頁:http://www.cash.org.hk/ ,查詢電話2846 3268